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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出台《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办法》

时间:2010-11-8 11:18:58  来源:不详

   为促进农贸市场建设,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提升农贸市场容貌,由广安市工商局起草并经广安市政府三届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安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共七章五十条,从规划、建设、管理多方面入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农贸市场规划原则和建设标准,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的权利义务,明确了市场经营者的法律义务,明确了市容环境卫生、农业、监察等部门职能职责,对提升该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保障群众安全放心消费、促进城镇市容市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明确了农贸市场是具有公益性的基础设施,是“菜蓝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督工作,保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办法》要求活畜禽、生鲜肉类应当进入农贸市场或农贸超市交易,并遵守市场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办法》适用于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其他乡镇农贸市场参照执行。该《办法》填补了广安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没有长效机制的空白,为深入推进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城乡市场环境综合治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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